为进一步提升我校省“双一流”学科建设质量,激励高水平学科建设成果产出,6月27日,学校发布《沈阳大学“辽宁省双一流”学科建设成果奖励办法(试行)》。成果奖励分为个人奖励和项目奖励两类。奖励成果的层次和种类依照辽宁省教育厅、财政厅《辽宁省高等学校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项目绩效评价办法(试行)》中规定的《辽宁省“双一流”建设项目成果清单》分为 A、B、C、D 等 4 个层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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